大同市“三岗试用”、“三考任职”
建立干部任职新机制
日前,大同市出台了《大同市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办法(试用)》,用“三岗试用”、“三考任职”的方法,努力提升拟任干部的履职能力。
所谓“三岗”,即在一年试用期内分三个阶段分别试用,一是到市、县区信访、宗教等部门担任信访(宗教)工作督查员,挂职锻炼三个月;二是从乡镇提拔起来的试用干部到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有急难险重工作任务的市直部门担任行政助理,从市直单位提拔起来的试用干部到贫困乡镇担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督查员,挂职锻炼三个月;三是到提任试用岗位工作半年。
所谓“三考”,一是三个层次考核考察,干部群众测评、单位党组织鉴定、市委组织部考核组三方面相结合进行考核考察;二是三次阶段性考核考察,在试用干部挂职锻炼和试用任职的每个阶段,分别组织阶段性考核考察。
运用“三岗”、“三考”的办法,增强了试用干部的大局意识、民生意识、服务意识,提高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协调群众利益关系、营造社会和谐的能力,提升了完成急难险重工作任务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特别是“三岗试用”,不仅为试用干部提供了深入基层、了解民情的锻炼机会,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领导干部任职经历单一、基层工作经验不足的普遍问题,对于解决领导干部不敢管、不会管、不善管工作中的各种棘手问题,切实提高工作能力提供了有效途径。
(市直干部科)
